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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工商注销注意什么

大连工商注销注意什么

公司注销常见的4个税务风险点

注册公司容易,注销难。公司注销涉及清算、登记、准备注销材料等环节,在注销过程中,通常会出现这4项情况,处理不当将会面临各种补税、罚款。

1. 账面有存货

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,商贸批发企业,准备注销。但是账面还有10万元的库存,市场价(不含税)为12万元。这种情况需要视为销售,注销的时候需要缴纳增值税12*13%=1.56万元。

风险提示:一般纳税人终止生产经营,办理注销税务登记,要先办理一般纳税人注销,如果尚有未曾出售的库存,则会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,作为出资的收回或利润的分配。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,按照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,视同销售行为。

2. 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

A公司注销的时候,账面10万元的存货,市场价(不含税)12万元,但是实际仓库里面什么都没有。这种情况也需要按照账面上的库存视同销售或者做进项税额转出,按照12万元缴纳增值税12*13%=1.56万元。

风险提示:这种情况很多企业都会涉及,如果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,说明有商品销售漏报收入了。企业注销的时候,税务如果实地核查发现这种情况,最轻的处罚就是按照视同销售来处理。金额差异很大的话,还可能涉及补缴滞纳金等。

3. 库存确实坏了

A公司因为做食品销售的,注销的时候,公司仓库的113万元(含税)食品都过期了,但发票已经认证抵扣。这种情况属于非正常损失,需要做进项转出,进项转出金额 =113/1.13*13%=13万元。

风险提示:根据增值税管理办法,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,需要做进项税转出。

4. 老板借款未归还

A公司注销的时候,发现老板以借款的名义借出去了100万元,这种情形下这100万元需要按照股息红利补缴个税=100*20%=20万元。

风险提示:根据财税[2003]158号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(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除外)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,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(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除外)借款,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,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,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,依照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
 

既然企业注销会面临这么多风险,那如果让企业一直放在那里不注销、也不经营可不可行呢?

国家对于不注销、不报税的公司早就有明文规定的处罚违法经营或者6个月以上不经营,或者连续3年没有年报等,企业会被吊销营业执照。该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在3年内无法担任其他企业的法人、负责人。

同时,企业法人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,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、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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